内医教发[2022]13号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考试周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的考试课程,重修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2.非考试周安排的课程由课程承担单位统一安排考试,并由课程承担单位通知重修学生参加考试(课程承担单位务必认真核对教学中心重修班学生信息及附件中的各学院重修汇总表,避免遗漏)。
3.考试结束后,请相关教学单位将重修考试成绩统一报至教务处学籍科。
4.因隔年招生专业或停招专业及培养方案修订导致学生不能重修的课程,教务处已按照各单位上报的名单在教学管理系统后台进行了处理,请各单位务必按照重修规定做好相关学生的重修及考试工作。
5.各教学单位通知重修学生提前做好本人重修考试课程的复习准备,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参加考试。
教务处
2022年4月20日